宗旨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其宗旨係運用公私協力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通稱PPP模式),政府 與民間透過契約合作模式實現國家基礎建設,即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充分結合政府公權力、民間資金、創意及經營效率,透過 BOT (新建 - 營運 - 移轉)、 BTO (新建 - 移轉 - 營運)、 ROT( 增建、改建及修建 - 營運 - 移轉 ) 、 BOO (新建 - 擁有 - 營運)或 OT (營運 - 移轉)等方式,共同規劃、新建、經營公共建設,在有效發掘民間產業商機的同時,提升公共建設服務效能,締造政府、企業與民眾「三贏」而共利、共榮局面。這種模式由於私營部門分擔了公共部門的初期投入,可以減少政府的負債,而在世界各地廣泛應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推動促參司資訊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