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FAQ
-
Q
CQ1:為何要更新合江校區宿舍?
A- 本校臺北校區合江校區宿舍群包括女一舍至女四舍、以及學生活動中心,學生活動中心目前已封閉未使用,其餘除女二及女四舍為屋齡較新之校舍,女一舍及女三舍(現為男一舍)為40 至50年之老舊宿舍,不論是在結構或是規劃使用上都亟待更新。另外,因應少子化浪潮,宿舍經營需從主要提供團體房型與簡易設施服務,走向提供精緻房型設施和專業之服務,以期能符合住宿對象之需求與期望。
- 本校臺北校區合江校區宿舍群包括女一舍至女四舍、以及學生活動中心,學生活動中心目前已封閉未使用,其餘除女二及女四舍為屋齡較新之校舍,女一舍及女三舍(現為男一舍)為40 至50年之老舊宿舍,不論是在結構或是規劃使用上都亟待更新。另外,因應少子化浪潮,宿舍經營需從主要提供團體房型與簡易設施服務,走向提供精緻房型設施和專業之服務,以期能符合住宿對象之需求與期望。
-
Q
CQ2:為何規劃以BOT案方式辦理,不以學校自有經費興建?
A- 近年來,藉由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建設,引進企業經營理念,以改善公共服務品質,已成為國際趨勢;而國內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擴大公共建設投資以提振景氣,行政院將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列為重要施政方向,新興公共建設計畫皆應先行評估民間參與可行性,凡具民間參與空間者,政府即不再編列預算,優先以民間參與方式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係充分結合政府公權力、民間資金、創意及經營效率,透過 BOT (新建 - 營運 - 移轉)共同規劃、新建、經營公共建設,在有效發掘民間產業商機的同時,提升公共建設服務效能,締造政府、企業與民眾「三贏」而共利、共榮局面。本校已動用校務基金新臺幣三億餘元於三峽校區興建二期學生宿舍,若再以自有經費更新合江校區宿舍,恐排擠其他校園建設所需經費,若以BOT案方式辦理,不但具有上述優點,並可將興建及後續維護管理經費用於其他校園建設及師生需求項目。
-
Q
CQ3:既然要更新,為何不將合江校區包含自強大樓等6棟建物一併規劃,而僅更新女一、男一舍及學生活動中心?
A- 自強大樓位於合江校區西側,與建國校區僅一街之隔,目前作為本校碩專班教室、財政暨金融研究中心辦公室、行政管理組資產活化出租空間及本校教師付費計畫辦公室。建國校區BOT案已完成簽約清空,該處將作為原建國校區推廣教育組辦公室及上課教室與校內各單位使用空間,因此不宜列入宿舍BOT案範圍。女二及女四舍部分樓層出租予東吳大學,部分樓層為本校使用,未來宿舍BOT案正式動工後,本校女二及女四舍剩餘床位可調整提供住在女一舍及男一舍的同學。未來BOT案宿舍完工營運後,女二及女四舍住宿費較BOT案宿舍低廉,提供學生多元性的住宿選擇。
- 自強大樓位於合江校區西側,與建國校區僅一街之隔,目前作為本校碩專班教室、財政暨金融研究中心辦公室、行政管理組資產活化出租空間及本校教師付費計畫辦公室。建國校區BOT案已完成簽約清空,該處將作為原建國校區推廣教育組辦公室及上課教室與校內各單位使用空間,因此不宜列入宿舍BOT案範圍。女二及女四舍部分樓層出租予東吳大學,部分樓層為本校使用,未來宿舍BOT案正式動工後,本校女二及女四舍剩餘床位可調整提供住在女一舍及男一舍的同學。未來BOT案宿舍完工營運後,女二及女四舍住宿費較BOT案宿舍低廉,提供學生多元性的住宿選擇。
-
Q
CQ4:本校合江校區宿舍BOT案可獲得多少權利金?每年有多少收入?
A- 依107年8月28日行政院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第20次會議結論一、(一):政府資源有限,唯有公私協力合作,才能順利推動各項各公共建設,請秉持推動促參並非以收取權利金為目的之原則,精進促參相關作法,俾持續提升公共服務品質。據此,本案目前規劃開發權利金為新臺幣3,800萬、基本營運權利金約4,482萬元、超額營運權利金依得標廠商承諾實際超額營業額百分比計收、土地租金約6億7,682萬元。